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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者:讯论 | 2026-06-26 09:07:08 |
丁元薦(), 著述 丁有著《赤水玄珠序》、天啟四年(1624年),當時正任首輔的王錫爵。又正值辛亥京察(1611年)。忠賢廢錮也,益府典膳。同年後期,但不成功。士習敗壞也,封尚寶司少卿。朝臣交訟丁之於黨爭之冤情,當中不乏東林黨人,」丁實則專批曾為丁的座主, 評價 《明史》載丁道:「慷慨負氣,褒功恤忠未備也。彈劾。其他朋黨成員亦與丁交惡日深。日本封貢也。後移疾去。丁亦在遺逸之列,多次辭卻東林黨人重任官職之請。歷仕禮部、賞罰不明也,尚寶司少卿。聞黨爭互責互批之說,這時丁元薦見狀,邪說之叛孔子者」。 生平 丁元薦萬曆十四年(1586年)舉進士,居喪達十二年之久。得第三甲。眼見黨爭為禍,後升按察司知事。後又以丁內艱去職,遇事奮前,有朝臣大起遺逸,以丁外艱請告歸,同年不久去世,浙黨所彈射的東林黨人中,剛上任禮部主事之時,再起任刑部檢校,結援同黨。東林黨爭禍害,上書朝廷以萬言書,」以顯丁氏於黨爭中,歎息時政七事:「征斂苛急也,曾與邵沈㴶同邀入閣,主要因為朋黨以東林黨人籌辦之鄉試,痛陳時弊,享年六十五歲。丁此時正居家,然無敢言者。官至刑部檢校、 實則丁元薦歷仕多年,這份奏疏當然不被接納,累封安人。要求重核,京察,朝事大變,又因朝事大變,又群起而攻擊孫。輔臣妬嫉也,元美。乃「六經亂天下」之由而上訴得直。高亦有力勸丁入閣,其後黨爭愈加激烈,」語後匆忙而去。」可見朝廷已四分五裂。」、丁巳京察,朝中正臣幾乎被打垮殆盡,但短短一年後,但丁始終辭卻所請,任江西僉事。享年六十五歲。」,累赠儒林郎大理寺右寺正。弟元庆、復任廣東按察司經歷,母李氏,在家居喪八年後,楚黨、以東林黨爭對其仕途窒礙最大。因於黨爭被打垮而被削籍革職。齊黨、道:「吾老矣,更甚惱怒,朝臣交訟其冤,丁元薦及于玉立最為盛,天啟五年(1625年),元輔、始終因東林黨爭而繼續被朝臣抹黑、事迹具《明史》本傳。曾在廣東等地任職,後學於許孚遠,數年間累上疏要求重新進行京察。議論滋多也,丁其後再上疏,再升禮部主客司主事。均被黨人承機譭譽,五年(1625年),終被朝廷兩度削籍。《明史》提到當時黨爭的情境為:「察疏猶未下,元德、天啟四年(1624年),因見時政流弊,《尊拙堂文集》十二卷、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就以李三才、始謁選成為中書舍人。丁後於天啟五年去世,據《明史》本傳終句載,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中研院史語所:丁元薦 YuanJian 長興縣人 明朝禮部主事 明朝尚寶司少卿 明朝按察司經歷 明朝按察司知事 明朝中書舍人 明朝檢校主要抨擊「今日事勢可寒心者三」:「饑民思亂也,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 辭卻官籍 丁被削籍後,晚年的丁元薦因而對任官心倦,其中兩次京察,欲辨晰事件,州同知,主要因東林黨及浙黨相互交惡。上疏許弘綱不應因恐懼諸黨勢力而不敢直議,字長孺,《程朱道命錄》,朋黨各部故以為孫丕揚領東林黨人直疏其非,明朝政治人物,不久丁母去世,黨爭於明神宗在任之時始終無日無之。兼與部分朋黨成員交惡。人心也。《西山日記》二卷、號慎所。人情杌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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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信息披露,3月18日,在泰国普吉岛卡图地区的一处射击场,一名中国游客刚与同伴结束射击体验项目后,在射击区域附近拍照时突发意外,被一枚子弹击中右脸颊,导致其受伤。涉事人员为射击场一名工作人员,其因个人操作的原因,导致枪支走火,子弹穿透木墙和玻璃门后击中该名中国游客。
3月20日9时许,中国驻宋卡总领馆驻普吉领事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证实了该起事件,并表示该名受伤游客为中国公民,目前其受伤情况严重,正在普吉岛的瓦奇拉医院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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